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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我院2022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2年11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培养我院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学院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重点扶持一批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可持续性强,有助于提高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体现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项目。

二、申报对象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教师均可参加申报,每个部门(或二级学院)限报2项。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者填写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纸质和电子材料各一份至二级学院,电子版文件以“2022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姓名”命名。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络人汇总信息,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度品牌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至创业学院。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下午4点。纸质材料提交至1号实验楼51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258667180@qq.com

(二)立项评审。创业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审核并确定立项项目。

(三)公示公布。立项项目将在微信公众号“浙财东方创业学院”(微信号:zcdfcyxy)和创业学院网站上同期发布。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项目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创业学院训练中心,创业学院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活动进行集中展示。

(五)验收检查。立项部门(或二级学院)提交项目结项材料。创业学院将对结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评审优秀项目,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精品活动项目”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或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申报项目须主题明确,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应有专人负责,并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开展。创业学院将根据品牌活动的申请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创业学院训练中心联系。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品牌活动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品牌活动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度品牌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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