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财大东〔2021〕9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业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东创〔202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创业学院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经二级学院评审,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基层教学组织 |
负责人 |
考核结果 |
创新创业教研室 |
邵天舒 |
良好 |
综合实训教研室 |
张静 |
良好 |
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12月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反馈至二级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085
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