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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组织我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和结题检查的通知

2024年10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1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创业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24年度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院级)中期和结题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2024年立项项目;本次结题检查对象为2022年立项的延期结题项目、2023年立项项目,2024年度中期及结题检查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由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院级报备省级项目的中期及结题检查采取评审专家会议评审方式,无需项目答辩;国家级项目的中期及结题检查均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请国家级项目团队准备好项目汇报材料(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检查材料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组需上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请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填报说明,见附件2)。

2.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组需上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填报说明,见附件2)。

3.中期及结题检查报告的内容,请根据项目合同书和承诺书要求,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系统规范填写并下载,填写中期和结题报告前,必须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必须包含项目阶段性成果,结题验收报告中必须包含项目合同书中承诺的项目成果(2项),成果扫描件可以附件形式上传和提交。申请项目延期的项目,请在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并提交纸质延期申请表(附件3);申请项目调整的项目,请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调整申请,并提交纸质项目调整表(附件4)。

四、材料提交

1.各项目团队提交材料至二级学院。纸质材料(PPT无需纸质版)一份,封面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如有项目延期,项目成员或指导教师更换等情况,申请材料与本次检查材料一起提交。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时间:2024年11月1日前。

2.各二级学院汇总、初审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信息,填写中期及结题检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汇总表及各项目报告书须由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至创业学院(1号实验楼512);电子版材料(包括ppt,中期和结题材料分开)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xx学院+大创项目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1258667180@qq.com。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时间:2024年11月7日前。

请项目所在二级学院与项目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中止经费投入。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创业学院训练中心。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

 附件1:2024年度中期及结题检查名单.xlsx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使用说明(2024).docx

 附件3: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4:项目调整表.docx

 附件5:各二级学院项目中期及结题检查信息汇总表.xlsx

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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