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学院2025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一、结题要求
1.重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原则上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或(2)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专著作者(或教材主编)为项目主要成员;以及(3)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4)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相关教学研讨活动。
2.重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如教学改革方案、调研报告、课程指导书、课程满意度调查报告、获奖、出版教材、专著、题库、案例集、实践项目集等);(3)参加一次相关教学研讨活动。
3.一般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
4.用于项目结题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应如实标注得到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作为第一资助项目标注。论文纸质版请交公开出版刊物的封面、目录、所发表文章、封底的复印件,电子版请交论文的word版。
5.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总结、交流、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团队需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相关教学研讨活动。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需开展教学沙龙活动,进行经验分享。
6.项目成果择优作为我院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项目的前期培育基础。
二、注意事项
1.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总结、交流、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题负责人将就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情况、已有成果或改革成效等进行经验分享,开展教学沙龙活动。
2.课题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1)和《论文相关信息表》(附件2),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1日前将《结题申请书》、《论文相关信息表》、课题成果及其他有关结题材料(结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表纸质版1份+所有材料电子版)报送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将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审核课题是否达到结题要求。
3.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名单以立项文件为准,请勿随意更换。如需更换,请提交相关书面说明。
4.其他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
联系人:刘小红,联系电话:9211090。
附件: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
附件2:论文相关信息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
教务管理部
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