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海宁市级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
设定依据:《海宁市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海人社〔2025〕16号)
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起
申请对象条件:
(一)对象
申请租住市级人才公寓,须属于下列对象之一:
1.经我市认定的符合《海宁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的人才;
2.其他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相当层次人才;
3.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实习见习的高校在校生。
(二)条件
申请租住市级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设立并注册纳税的企业或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工作(实习见习);
2.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实习见习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见习协议并缴纳工伤保险);
3.申请人在硖石、海洲、海昌、马桥四个街道个人名下皆无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房体系的人才公寓,年收入按相关规定执行。
在房源紧张的情况下,按人才层次确定人才公寓入住优先级,同一层次人才,优先保障民营企业人才,其中单套面积在100㎡以上的人才公寓优先保障E类及以上人才。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整租方式与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协议。
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以下2种方式之一在线提出申请:①电脑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左上角定位海宁市,在“人才服务”栏目中选择“人才公寓申请”,按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完成后进行提交。②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嘉兴人才码”,在“区县特色”版块选择“海宁市”,在“生活服务”栏目中选择“人才公寓”,按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完成后进行提交。
(注意:申报前未做过人才认定的请先在“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或手机“浙里办”APP-“嘉兴人才码”中完成人才认定后再进行人才公寓申请;实习见习人员需先纳入我市学子库,如未入库的人员可选择申领“潮留卡”入库,手机“浙里办”APP-“嘉兴人才码”-“区县特色”-“海宁市”-“潮留卡”-“我要领卡”,也可由用人单位负责入库,申请页面下载“海宁市学子库信息表”(见附件1),填写后将Excel版本、盖章后的PDF版本、单位营业执照合成压缩包,以“**单位学子库申请”命名发至hnrsjrck@163.com,市人力社保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入库资格,通过审核并纳入学子库后会邮件告知,联系电话:0573—89232853。)
(二)入住审核。由人才公寓运营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入住材料进行审核。
(三)入住轮候。由人才公寓运营单位联系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确认申请需求,办理入住轮候。
(四)签约入住。申请人与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办理入住。
办理材料:
申请人自备电子版申请材料,在上述系统中上传,包括:
1.申请人员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实习见习人员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地址https://www.chsi.com.cn/)、有效身份证件、劳动(聘用)合同(实习见习人员提供实习见习协议)、个人不动产权属证明(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自然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点击“在线办理”,查询用途选择“信息查询”,完成查询后下载;或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在“办事”里找到“不动产”事项,选择“不动产权属证明网上查询”,点击在线查询,查询用途选择“信息查询”,完成查询后下载)及其他人才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夫妻双方优惠面积叠加的,需提供双方的相应佐证材料;
2.申请夫妻共住或家庭共住的需提供共住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居民户口簿;
3.用人单位确认书(下载打印申报系统内模板签字盖章后上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城投集团
联系电话:0573-87251031,0573-89238025
目前开放的市级人才公寓共有6处,具体如下
1.人民广场国际人才公寓,地址:长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3-87251031、0573-87360376
2.文苑路人才公寓,地址:文苑南路397号(新苑路南,百合新城对面),联系电话:0573-80773003、0573-87251031
3.云和景苑人才公寓,地址:管泾港路11号,联系电话:0573-87236789、0573-87251031
4.明珠大厦人才公寓,地址:江南大道开元名都东侧约110米,联系电话:0573-87251031
5.珑府人才公寓,地址:文苑南路与长丰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3-87251031
6.紫园人才公寓,地址:碧云路与钱江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3-87251031
原文链接:https://www.hnrcrs.com/index.php?m=article&c=show&id=1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