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浙工程办〔2018〕1号)及我院《关于启动我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及选拔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参加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培训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李忠等16位教师作为我院第三批创新创业骨干教师,参加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8年省级培训,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推荐分院、部门 |
1 |
李 忠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2 |
胡军辉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3 |
闫新燕 |
财税分院 |
4 |
朱 计 |
财税分院 |
5 |
戴钰慧 |
工商管理分院 |
6 |
杨 萱 |
会计分院 |
7 |
王晓玲 |
信息分院 |
8 |
周家地 |
信息分院 |
9 |
蒋晗华 |
法政分院 |
10 |
董征中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11 |
杨程佳 |
外国语分院 |
12 |
崔艳明 |
团委 |
13 |
蒋 超 |
学生工作部 |
14 |
杨荧彬 |
学生工作部 |
15 |
聂莉萍 |
创业学院 |
16 |
丁又专 |
创业学院 |
培训时间:全脱产5天,计40学时。
学习要求:双向选择后,学员到培训班报到学习,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学员不能无故请假,培训过程与结果作为入选人才库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创业导师培训成绩合格者由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按规定记入教师培训学分,并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聘任和晋级的有效依据。
2018年省级创业导师培训项目将于4月中下旬统一发布(平台网址:gxjs.zjedu.gov.cn)。请以上16位参训教师于5月11日—30日,通过报名平台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另行通知。
因省培名额紧张,学员选定培训班后,原则上必须按时报到学习,未完成本年度省级培训的学员,需提前向创业学院报备,创新创业相关培训不再予以推荐。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参训教师加入学校省培导师QQ工作群:200681538。
联系人:邵天舒,联系电话:0573-87571086
创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