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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评审结果的通知

编辑: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3-12-11 点击:

浙财大东创〔2023〕20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23年度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做好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与结题,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院组织专家对2023年6月立项的院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了中期审查和评议。经评审,92项学生科研项目中,11项评审结果为优秀;72项评审结果为合格;另有8项因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给予撤项处理;另有一项提前结题,评审结果为合格。评审结果经公示,现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地址:S1-512

  附件:2023年度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一览表.xlsx

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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