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年09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财大东创〔2016〕7号

 

各分院,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广大青年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创业创新意识,勇当创业先锋,培育及吸引一大批优秀创业人才,积极营造支持青年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参加“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海纳百川智汇嘉兴

二、大赛时间

2016年9月——2016年11月

三、参赛对象

1.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2人,并至少有一人年龄为40周岁以下;

3.参赛项目需符合产业导向,可以包括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智能制造、健康产业、生态环保等范围;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产权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已注册企业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2014年9月1日以后注册)。

四、参赛方式

1.申报受理

参赛选手下载《“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附件2)并于2016年10月9日前上交下列申报材料:

(1)《“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

(2)《“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参赛项目已注册企业的需提供企业经营情况。

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经营情况材料(电子版)于10月9日前提交至创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0573-87571089,郑同学17757341715,大赛指定邮箱:dxskjxh2012@126.com(邮件请注明:“百汇杯”)。

2.资格审查

大赛组委会组织力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进行审查。10月11日至10月18日期间未审查通过的材料,可补充完善。

3.项目评审

大赛组委会邀请专业技术、风险投资、行业管理、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产业化导向评估、技术评审和产业化评审、综合答辩等环节的评审。

4.审定发文

项目评审后,根据专家给出的项目评审意见,经大赛组委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公布比赛入围项目。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必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

2.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

3.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4.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涉及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的,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决定是否继续参赛。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的,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六、大赛赛程

本次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1.参赛报名(9月1日至10月10日)。由各县(市、区)或各系统、各高等院校组织各类青年报名参赛,在规定期限内登陆相关网站下载材料并提交参赛报名表(附商业计划书)。同时面向社会接受报名,青年可自荐参赛。

2.书面评审(10月11日至10月30日)。在对报名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进行书面评审,按照报名项目数量的20%,择优遴选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路演(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采取现场路演评审+网络票选的模式,其中现场路演评审占总评分的80%,网络票选结果占总评分的20%。现场路演设专家评委9人,网络票选通道开放3天,至现场路演结束时关闭,每个IP地址每天只能投出1票。综合评比产生大赛的前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0元及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券10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20000元及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券5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10000元及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券2000元;设创意奖、最具投资潜力奖、优秀团队奖等10个,奖金2千元及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券1000元。(个税自理)

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现场发放奖金额50%,进行工商注册后,凭相关证件发放剩余50%。其他奖项一次性现场发放。

八、项目扶持与跟踪

(一)扶持政策

入围参赛项目落户百汇创谷或其他指定园区和孵化器的,可享受嘉善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善政发〔2015〕146号)等规定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二)信贷支持

项目实施地位于嘉善县范围内且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由嘉善县农商银行提供资金结算、贷款融资、利率优惠等方面金融支持。

(三)风投支持

获奖项目根据需要自主与风投企业开展洽谈,洽谈成功的获奖项目与相应风投企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后,由风投企业资助一定的创业发展资金,具体金额由合作双方商定,在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

(四)创业指导

入围项目的创业人可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择1名创业导师(限创业导师库),指导期为1年。创业导师达到创业指导服务规范要求并帮助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指导服务补贴。以后双方按需求进行创业指导和市场化运作。

(五)增值服务

入围参赛项目落户百汇创谷或其他指定园区和孵化器的,可享受团队入驻咨询、政策申请、工商登记、税务、法务等创业孵化服务;网络技术开发(O2O平台、APP、品牌网站、个性微信官网等)以及其他技术支持;线上提供多种平台的支持及多媒体推广,包括网站、微信、微博等,可用于产品信息、营销活动、软文等内容的发布;品牌包装、策划、推广服务等。

(六)项目管理

大赛入围项目纳入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九、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比赛评选的依据。

2.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3.申报人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及评奖资格,追回已颁发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创业项目,协助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在大赛过程中,如引起他人异议,参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 “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 “百汇杯”嘉兴市青年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

创业学院

2016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轮《大学生就业创业模拟经营实训》课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86)573-87571010 传真:(86)573-875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