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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征集长安大创园名称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2017年03月22日  作者:创业学院  来源:  点击:[]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院师生和有关社会人士:

近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与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达成了合作共建长安大创园的框架协议,共同打造文创产业培育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和众创空间。现面向全院及社会公开征集园区名称和建设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校师生和有关社会人士。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一)园区名称要求

1、简短精炼,突出创新创业精神,易于朗读、传播和记忆,以及要具有高度概括力与强烈的吸引力,寓意美好。

2、能够体现学校和长安镇特色,能够体现校园及辖区历史文化。

3、全称9个字以内,如“海宁××大创园”。

4、需对名称的含义,进行简要的诠释。

5、作者应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建设意见要求

建设意见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理念,结合大学生创业园实际情况进行设定。意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原则。提出建设意见所遵行的基本原则。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提出预计年限内总体建设目标和分年度建设目标,主要包含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

3、意见内容。简单阐述大创园应用平台建设、后勤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创业标准化建设等内容。

4、作者应注明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2、每位应征者投稿时最多可以同时提交3个名称,如重复投稿,则以最后投稿的作品为准。

3、如应征期间出现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方式以邮件为主,应征者须在截止日期前将稿件发至邮箱:156050810@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大创园名称和建设意见征集(作者姓名)”。

2、投稿截止后,将由大创园管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汇总,筛选掉雷同的作品。

3、对被采纳名称的作者奖励2000元,采纳建议的奖励1000元。

4、本次活动学校联系人:郑守令,电话:18657718181,18967379128。

5、本次征集活动由大创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大创园基本情况.doc

    附件2:长安镇基本情况.doc

 

大创园管委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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