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2017〕56号
各分院、各部门、各班级学生: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推进学科竞赛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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