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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举办我院第八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2020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经研究,现决定举办我院第八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并选拔学生代表学院参加浙江省第八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本次竞赛主题为:“我的校园•我的家”

家与校园不仅是空间上的存在,更多承载着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精神的寄托。活动鼓励用镜头记录值得回味的生活印记和温暖瞬间,凝聚抗疫力量,以大学生的视角传递人间真情与正能量。作品可以是对客观世界的观察思考,主观情感在影像中的诠释,也可以是对某种情感的沉浸。

二、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

(二)参赛对象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校大学生(不含2020届毕业生)。

(三)投稿细则

专业组、非专业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评比和奖项

(一)评分方式

评选采用专家网评方式进行,评选出的作品。按照总评成绩的得分排序评定出一、二、三等奖,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二)奖项设置

分组按类设奖: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三)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

五、申诉和处理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

六、日程安排

2020年9月10日截稿。

七、投稿方式

联系人:邵同学

投稿邮箱:525163621@qq.com


创业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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