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4〕136号)要求,我院于2020年12月4日对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对2018年立项的延期结题项目和2019年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地址:S1-512
附件:1.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2.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检查结果
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