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财大东创〔2021〕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请在总结2020年我院学科竞赛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院级学科竞赛

该类竞赛是指根据我院专业特色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具有一定参与面、受益面及创新性的竞赛,以及部分由社会团体、企业主办的竞赛。竞赛面向全院学生,注重参赛推广,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参赛,对新设竞赛给予积极扶持。

(二)院级以上学科竞赛

该类竞赛是指学院组织参加的院外各级学科竞赛。根据竞赛级别不同,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

1.国家级学科竞赛:指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办(局)主办或国家级学会、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全国性或跨国(区域)学科竞赛。

2.省级学科竞赛:指省教育厅等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学会、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地区)的学科竞赛。

3.市级学科竞赛:指以市(含县级市)政府行政部门或市级学会、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全市范围或跨市(地区)的学科竞赛。

注:由行业企业主办的学科竞赛根据其影响力、规模、社会认可度,经学院审定,认定为院级或市级。

省级及以上竞赛,根据申报类别不同,分为A类和B类。

1.A类竞赛项目:由浙江省教育厅认定并纳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学科竞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确定,考虑到该文尚未公布,暂以《关于公布2020 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的通知》(浙科竞[2020]11号)为参考,待最新文件公布后予以调整)及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其他学科竞赛(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浙江赛区所有赛项以外)。

2.B类竞赛项目:是由省级及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学科竞赛。

二、申报原则

1.A类竞赛须组织全院范围选拔赛;鼓励B类竞赛通过组织院级初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竞赛项目应在学院全范围组织开展,体现一定影响力和覆盖面,承办部门需给予高度重视。

2.原有竞赛项目和新申请竞赛项目均需申报。

三、申报方式

竞赛负责人于3月26日前登录我院大学生竞赛与科研管理系统(http://xkjs.zufedfc.edu.cn)完成申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经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3月31日前,将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创业学院罗家栋老师处,纸质版提交至S1-512。

四、竞赛项目管理

我院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制管理,竞赛的组织程序、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奖励标准等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关于省级A类竞赛的相关通知,请关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

联系人:罗家栋87571089 1776961706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竞赛与科研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的通知.pdf

创业学院

2020年3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2020年立项)结题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科竞赛工作总结

关闭

Copyright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86)573-87571010 传真:(86)573-875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