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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的通知

2021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广泛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纳税服务司、税收宣传中心的指导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在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第十一届(2021年)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竞赛规则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平台,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线上答题。

(二)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CCTAAWX)的“知识竞赛”页面,进行实名注册、答题。

(三)试题共100题,全部为单选题,满分为100分。

(四)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五)参加答题人员应认真填写“推荐单位”及“工作单位”信息。

推荐单位及工作单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如图所示),填写错误将无法记入实际参赛名单。

四、参赛证明提交

(一)参与答题的人员必须保留答题结束的页面截图。(如下图所示,该截图需要在二维码中提交。)

(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班级、姓名等个人信息,并将答题结束的页面截图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比赛

(三)参与答题的人员需要加入竞赛QQ群,用于接收比赛相关信息。(QQ群号:1006866055)

五、奖项设置

(一)获奖条件

1.需在上述二维码上提交参赛证明及个人信息。

2.竞赛成绩达到60分以上。

(二)评比规则

竞赛组委会将按照参赛学生的竞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设置院级奖项,若满分成绩过多,将视情况加赛,加赛规则在竞赛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

根据成绩排名,选出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创业学院、财税学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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