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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1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培养我院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学院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重点扶持一批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可持续性强,有助于提高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体现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项目。

二、申报对象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教师均可参加申报,每个部门(或二级学院)限报2项。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者填写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各一份。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4点。纸质版材料提交至1号实验楼512;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2021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1258667180@qq.com

(二)立项评审。创业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审核并确定立项项目。

(三)公示公布。立项项目将在微信公众号“浙财东方创业学院”(微信号:zcdfcyxy)和创业学院网站上同期发布。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项目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创业学院训练中心,创业学院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活动进行集中展示。

(五)验收检查。立项部门(或二级学院)提交项目结项材料。创业学院将对结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评审优秀项目,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精品活动项目”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或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申报项目须主题明确,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应有专人负责,并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开展。创业学院将根据品牌活动的申请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创业学院训练中心联系。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品牌活动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品牌活动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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