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经创业学院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创业学院2021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李晓星 张雯 邵天舒
合格:来炳 朱佳立 罗家栋 王文朋 宋露露 任本燕 吴画斌 张静 董芷含 周莲洁 朱建杰 苏佳录
公示期:2021年12月21日—12月24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向创业学院金伟林老师反映,电话:87571080。
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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