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2022学年创业学院工作实际,经创业学院评选推荐小组认真审议,决定评选以下教职工为创业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优秀教师:邵天舒
先进工作者:张雯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创业学院金伟林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0。
创业学院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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