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创〔2022〕17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4〕136号)要求,我院于2022年11-12月对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对2020年延期结题和2021年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089;地址:S1-512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评审结果.xlsx
附件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结果.xlsx
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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