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预申报的通知》要求,在学院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学生们的踊跃参与下,经专家评审,共评出14个优秀项目报送至校本部参评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4日
受理部门:创业学院
如在公示期间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请于12月14日16: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创业学院。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083
附件:2023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预立项推荐名单.xlsx
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