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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3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创业学院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现启动我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

二、项目申报类型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各类项目立项评价指标参见附件1)。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组成员申报资格

(1)项目申请人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

(2)项目主要面向我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2020级学生若作为项目负责人则项目周期缩减为一年,项目成员需涵盖至少两个年级

(3)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以3-5人为宜,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

(4)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负责两个,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已立项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作为负责人进行项目申请。

(5)申报者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6)项目依托我院实验实训中心、研究所、工作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业实践园等教学与科研平台为训练平台,各训练平台应能够为有计划地开展系统的训练提供必备的条件。项目团队应有有效的运行与管理机制。

2.项目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指导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共同担任指导教师。同一年度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三个。上一年度撤相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导。

3.其他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周期可适当延长为2年。

(2)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从院级立项学生科研项目、社会调查的优秀选题、院级重点学科建设方向相关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3)凡已获批国创、新苗人才计划等立项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4)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或项目导师,须出具原项目负责人及导师的书面确认书,经项目所属二级学院及创业学院同意方可更换。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年。

(5)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原则上为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部门,项目组学生成员所在二级学院为配合管理部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要求提交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1.学生按自愿申报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组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和申请书(附件3/4/5)。申请书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单倍行距。纸质版需提交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封面页单面打印)。电子版需将申请书(word版)和信息表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提交。本次申报,项目团队于2023年4月3日前先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应对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按项目类型进行汇总,将表单名改为“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x学院)”。汇总表及所有申报材料通过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创业学院训练中心宋老师处,地点:1号实验楼512,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cdfdclm@163.com。本次项目申报必须由二级学院汇总统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为便于项目申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请项目负责人添加“2023大创交流群”,加群请备注班级姓名。

五、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通过评审对学生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将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反馈给学生。

2.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评项目名单。

3.学院专家组对复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本次评选出的项目经院内公示后,学院将按政策给予每个项目相应的培育经费。并择优推荐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

5.项目申报材料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若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则即刻予以驳回,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申报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业学院宋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089。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价指标

2.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项目)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项目)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学院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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