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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举办我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年03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财大东创〔2023〕3号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3月— —6月

二、参赛对象

(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毕业未满5年(2018年6月之后毕业)的校友。

三、大赛分类

大赛设创新创意组和创业实践组两个组别。

(一)创新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

(二)创业实践组:项目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根据各级各类省、国赛要求,主要对接“建行杯”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主赛道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以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为创业大赛作品。

五、参赛形式

比赛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作品数量不限。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搭配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3-15人,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单位一般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认定。

六、大赛安排

大赛分作品申报、网评和决赛路演三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作品申报阶段(2023年3月至4月)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望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本学院同学的积极性,尤其是高年级同学及创业校友,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组团工作,确定参赛作品数量、研究方向,确保质量。

各参赛团队确定各自参赛作品后,创新创意组填写本届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计划书(附件2);创业实践组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3)和创业计划书(附件4),于4月14日前由二级学院将汇总表(附件5)、申报表及计划书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1号实验楼51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cdfdclm@163.com。

(二)网评阶段(2023年4月)

申报书审核筛选阶段,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文本评审,评委按照书面作品评分标准对两组作品评分排序,并评选出适当比例的项目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2023年5月——6月)

创业学院组织赛前培训,参赛项目需积极配合,按要求修改参赛材料,提高项目质量,培训考勤将计入决赛成绩。

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现场(或网络)答辩两部分组成,主题陈述环节限时5分钟,答辩环节限时5分钟。创新创业组参赛选手须在主题陈述环节中对项目设计思路、项目创新创意点分析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阐述;创业实践组参赛选手须在主题陈述环节中对创业者认知、创业项目概况、项目成效和项目展望等方面进行阐述。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对创新创意组和创业实践组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和铜奖3名,奖励标准如下:

奖项 组别

创新创意组

创业实践组

金奖

5000元

10000元

银奖

3000元

5000元

铜奖

1000元

3000元

所有获奖团队的指导老师将根据奖项级别给予相应奖励,其中金奖、银奖、铜奖指导教师奖励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大赛按照各学院组织情况及获奖情况,设两个优秀组织奖,奖励1000元。

(三)积极寻求风险投资商对金奖作品进行实体操作。

(四)根据参赛团队意愿、成绩排名和各项赛事名额推荐优秀获奖作品参加当年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在历届校内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东方学院往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往届优秀项目仍可更新人员信息报送创业学院,与本次大赛产生的优秀项目一同进入东方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库,择优推荐到省、国赛)。

(二)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新创意组、创业实践组)、“体彩杯”体育产业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将不再另行组织校内选拔。

(三)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467876551,请每个报名参赛团队指定两名成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创业学院王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08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创新创意类).doc

  附件2:项目计划书模板(创新创意类).doc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创业实践类).doc

  附件4:创业计划书模板(创业实践类).doc

  附件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分要点.docx

创业学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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