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以及《创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创业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2-2023学年创业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2023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细则和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30日16:00前反馈至创新创业教研室S1-505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085,邮箱:806469716@qq.com。
附件1: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doc
创业学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