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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企业管理仿真实训》教学任务的通知

2023年05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财大东创〔2023〕1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企业管理仿真实训》课程是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该课程教学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概况

《企业管理仿真实训》,建立了由多家制造企业和外围服务单位(银行、工商、税务、社保、会展企业、广告公司、人力服务公司、设备供应商、会计事务所等)构成的商业社会仿真环境,动态模拟从团队组建、公司注册到企业运营决策的全过程,让学生在虚拟的市场环境、商务环境、政务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中,根据现实社会的岗位工作内容、管理流程、业务单据,结合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业务规则,实现与现实工作吻合的仿真经营和业务运作。

课程教学组织打破专业、班级限制,每轮次由不同专业学生组成教学班,规模200人左右,配备6-7名指导教师,授课历时2周共计10天(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8:30至15:50。

二、教学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面向金融与经贸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和法政学院18个专业1138人次开课,计划开设5轮,详见“2023-2024学年第1学期《企业管理仿真实训》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

三、教学管理

《企业管理仿真实训》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院东〔2011〕96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考勤细则》(浙财院东教〔2018〕55号)等相关规定,原则上要求全体学生全程参与,团队协作完成课程任务。因特殊情况无法全程参加的学生,请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请假时长累计在4学时以内的,填写“《企业管理仿真实训》学生请假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属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同意后,交创业学院备案。

2.请假时长累计超过4学时的,须办理调换教学班申请手续,填写“《企业管理仿真实训》调换教学班申请表”(见附件3)。经审批同意调换教学班的同学,须全程参加调换后所属教学班的课程教学,否则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不可跨学期调换。

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静,办公室:S1-503综合实训教研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08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企业管理仿真实训》教学计划表.docx

附件2:《企业管理仿真实训》学生请假申请表.doc

附件3:《企业管理仿真实训》调换教学班申请表.doc

创业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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