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2〕218号)规定,学院组织专家对2023年立项的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评议。本次须参与结项的大学生科研项目共有83项,4项因未获得结项成果,申请延期,其余79项经评审符合结项要求,准予结项(其中4项被评为优秀项目),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日29日
受理单位:创业学院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083 地址:1号实验楼514
附件: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2023年立项)结项评审结果.xls
创业学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