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创【2024】1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院2024年院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共5项项目获准立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2项,立项项目名单见下图。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类型 |
所在部门 |
1 |
产教融合型科创团队建设与机制改革研究 |
宣刚 |
重点 |
团委 |
2 |
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数字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
吴画斌 |
重点 |
创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
3 |
新文科背景下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路径及对策探索——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 |
夏利君 |
重点 |
创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
4 |
数智时代应用型高校数字人才培养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
董芷含 |
一般 |
创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
5 |
赛教融合视角下新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
王文朋 |
一般 |
创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
一、结题要求
1.重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原则上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或(2)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专著作者(或教材主编)为项目主要成员;以及(3)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4)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相关教学研讨活动。
2.重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如教学改革方案、调研报告、课程指导书、课程满意度调查报告、获奖、出版教材、专著、题库、案例集、实践项目集等);(3)参加一次相关教学研讨活动。
3.一般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
4.用于项目结题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应如实标注得到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作为第一资助项目标注。论文纸质版请交公开出版刊物的封面、目录、所发表文章、封底的复印件,电子版请交论文的word版。
5.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总结、交流、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团队需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相关教学研讨活动。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需开展教学沙龙活动,进行经验分享。
6.项目成果择优作为我院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项目的前期培育基础。
二、项目经费
1.重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2.重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3.一般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4.所有项目立项后拨款经费50%,结题后拨余款。经费管理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大东教〔2022〕66)执行。
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