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5〕51号
各二级学院、2023级各班学生、2024级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现安排申请修读微专业的报名工作。
一、开设专业
学院面向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开设人工智能微专业和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微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请在“教务内网—培养方案—微专业”下载查阅。微专业采取单独教学班与跟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教学。
二、申请条件
(一)人工智能微专业
2023级、2024级学生(不含专升本)能胜任同时修读主修专业和微专业学习任务者,可申请修读该微专业。该微专业拟招生60人,视实际报名人数情况,由微专业所在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择优录取。
(二)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
2023级、2024级学生(不含专升本)能胜任同时修读主修专业和微专业学习任务者,可申请修读该微专业。该微专业拟招生36人,视实际报名人数情况,由微专业所在创业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按照一定比例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级、2024级学生,需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3日16:00。
申请修读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的学生除网上报名外,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962250331@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院+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附件文件名格式同前)。
四、修读时间
修读时间以各微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课程起始修读时间为准,最长时限以不超过主修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限。
五、缴费注册
获准修读微专业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到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到注册。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
六、证书发放
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要求学分的,学院将授予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所修微专业课程学分可计入本人学籍档案。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七、咨询方式
人工智能微专业: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林老师,87571209;
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创业学院夏老师,18967392130。
附件:
1.《微专业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2.《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报名表》
教务管理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