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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2023级、2024级修读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面试结果的公示

2025年06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22〕52号)文件规定,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资格严格审核、综合评估等环节,现对入选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

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日16:00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至S1-505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7571085

邮箱:962250331@qq.com。


创业学院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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