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相关学生: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25〕112 号)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报名申请、材料简历初审、线下面试综合考核,创业学院统筹评审,拟录取36名学生为2026年度直播电商创业微专业修读学员,现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1日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本次拟录取人员存在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创业学院如实反映。反映材料须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学院班级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匿名邮件,一律不予核查回复。
反馈邮箱:18100175965@163.com
创业学院
2026年6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