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创〔2023〕1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初审、学院审核、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环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确定72个项目为我院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2〕77号)的要求,做好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充分认识大学生学科竞赛对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作用,为学科竞赛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认真组织和开展所承担的项目,不断总结,不断优化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效果。
二、学科竞赛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立项时先行拨付50%,剩余经费在结项通过之后予以拨付。
三、所有A类、B类竞赛原则上必须举办院级选拔赛,如未按要求举办院级选拔赛的,将不予拨付剩余50%经费。
四、学院对许可承办的项目给予资助。未立项竞赛获奖的,除A类竞赛以外,自发文之日起,不予提供报销及奖励。
五、自发文之日起,不再接受补立项申请。
六、如有特殊原因在2023年12月30日前无法正常开展的学科竞赛项目年终自然终止,如下年度条件准备充分,可重新申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