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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我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名单的公示

2023年12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院师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根据我院《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通过教师申报、二级学院初审、创业学院审核等环节,现确定以下12个项目为我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立项项目,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所在部门

项目名称

负责人

1

金融与经贸学院

菁华学堂

胡叶帅、李诗一、孙琪

2

金融与经贸学院

“直播经济新形态”——经济热点知识竞赛系列

马爽

3

工商管理学院

产教融合模式下创新创业育人项目孵化与管理

宣刚

4

工商管理学院

“新·物流”主题物流业师讲座(沙龙)

梁小亮

5

法政学院

“聚光行动”——公益项目研发、服务与管理

郭美晨、舒振宇

6

法政学院

第二届社会工作案例大赛

舒振宇、郭美晨

7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潮城三桥”校企联动双创孵化基地

章璐璐

8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大学生新媒体短视频创意大赛项目

林可凡

9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里千家茶道活动

李艳萍、周春霞

10

外国语学院

乡语共创工作坊

方凌飞

11

后勤基建部

创新服务月打造特色一条街——优化后勤主题服务月创新实践活动

杨洁

12

后勤基建部

新时代孝道文化创新活动之“你笑我孝·百善孝为先”活动

张椰梅

13

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启蒙主题夜市

邵天舒、任本燕、王文朋

本次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项目活动实施过程中,如举办系列活动、讲座、沙龙或比赛,须将举办通知、参与师生信息表及新闻稿及时报送创业学院训练中心。创业学院将根据品牌活动的立项申请方案,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活动进行集中展示。项目周期结束时,创业学院将组织结项验收,评审优秀的项目,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精品活动项目”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日9日

受理单位:创业学院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创业学院训练中心。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3;地址:S1-514。


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我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及结题检查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创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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