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经创业学院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创业学院2023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罗家栋 宋露露 董芷含 夏利君
合格:来炳 朱佳立 王文朋 任本燕 张静 苏佳录 周莲洁 朱建杰 李晓星 张雯
任洒洒 邵天舒
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向创业学院金伟林老师反映,电话:87571080。
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