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创〔2017〕79号
各分院、各班学生:
我院众创空间咖啡厅是集创业交流、创业活动,资源对接服务与指导的一体化平台,也是校园创新创业教育的综合服务基地,是大学生创业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创业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众创空间咖啡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详情如下:
一、投标要求及经营模式
投标人资格:
1.学院在校学生。
2.投标人以学生团队为单位,至少3人。
3.团队成员此前从事咖啡厅运营或对咖啡制作有相关经验的优先。
4.团队成员在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成员在咖啡厅内值班。
5.获得经营权团队不得转租或者变相转租,一经发现立即解除经营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6.因开展重大活动和接待需要,创业学院有权使用众创空间咖啡厅作为活动和接待场所。
7.中标团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按实际水电使用情况,缴纳水电费。
8.咖啡厅的经营需严格遵守众创空间的相关要求和规章制度。不能影响众创空间企业的正常工作,在生产产品时,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产生油烟。
9.生产产品的原料,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安全,上游产品原材料的购买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管,生产、销售的饮品及糕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0.创业学院不负责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咨询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标书提交后概不退还。
二、投标流程
请各投标团队提供《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众创空间咖啡厅经营团队招募报名表》(详见附件1)、团队成员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学院审核后公布结果。
1.接收标书时间及地点(投标书一式三份,标书格式内容参照附件2《众创空间咖啡厅投标书格式要求》)。
时间: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9:00—17:00,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标书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一号实验楼创业学院507办公室。
2.组织评委对标书进行评分。
3.咖啡技术考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团队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招标结果(创业学院网站)。
6.场地查看并交接,竞标成功团队与创业学院关于自购设备、食材等转让的内容,不纳入评标。
7.竞标成功团队与创业学院签订合同,缴纳保证金5000元,并于2017年12月开始试营业。
三、配套设施
学院提供场地、主要生产设备、硬件设备(桌椅、冰柜等)。
四、运营投入
1.学生团队自行筹备启动资金,用于软装修(窗帘、灯光、桌布、饰品、餐具等)、勤工助学岗位工资等。
2.因经营需要添加的设备由团队自行购买。
五、经营范围
咖啡、茶、果汁、奶茶、点心等。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补充协议,创业学院对本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众创空间咖啡厅经营团队招募报名表》.docx
附件2:《众创空间咖啡厅投标书格式要求》.docx
创业学院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