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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

关于开展我院众创空间第三批入驻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财大东创〔2019〕88号

各分院、各班学生:

东方学院众创空间,作为我院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主要基地,提供资源共享空间、社交空间、网络空间和工作空间,并融创酷咖啡、创业孵化、创业指导、创业基金及其他资源服务五大功能模块为一体,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全方位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为了有效帮扶我院大学生创业者,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院众创空间第三批入驻工作,请各分院班级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1日-11月29日

二、报名对象

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

三、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过相关创业课程,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创业团队成员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2.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3.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4.创业团队具备项目启动所需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入驻众创空间后,必须保证能在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

四、入驻流程

1.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入驻项目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时,申请人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创业计划书》和相关获奖或资质证明材料,其中《创业计划书》内容不少于3页;

3.创业学院孵化中心受理入驻申请,经过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入驻答辩评审;

4.答辩评审通过后,确定入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入驻协议,项目团队入驻东方学院众创空间。

说明:创业计划书封面请统一填写,其余所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五、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微信群、公众号等)

2.校园小广场(11.11-11.29)

3.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11.11-11.29)

六、报名要求

申请入驻团队需在11月29日16:00前,将入驻申请表、商业计划书等纸质稿交至众创空间(大创园一楼西北角),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报名的同学,务必加入东方众创空间QQ群,群号:830420104(以后通知都在里面发),所有提交材料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名字+拟定企业名称的压缩包形式发至以下邮箱1273761153@qq.com。

详情咨询:孵化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创园一楼众创空间内)

咨询电话:郑同学 18758431550

张同学 1875965439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入驻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业计划书编写提纲.doc

 

 

创业学院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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