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创〔2017〕24号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有效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指导工作,组建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家队伍,经研究,学院拟组建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现面向全院征集专家人选,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推荐范围
热爱和关心我院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校内外人员。
二、专家候选人条件
1.遵守职业道德,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创新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3.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咨询工作,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经验和体会;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和有行业、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责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作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咨询机构,主要负责:
1.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学生科研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评审工作;
2.实训平台、孵化平台、创新创业课程等立项和建设实施方案的论证工作;
3.创新创业成果评价工作;
4.创新创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指导工作;
5.其它评审、指导、咨询工作。
四、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可采取分院(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请报名专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各分院(部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并加盖所在分院(部门)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创业学院1S-505,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806469716@qq.com。
学院将对所有推荐专家进行全面评审,挑选并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为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成员。
联系人:来 炳 任本燕
联系电话:87571085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
创业学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