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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组织我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和结题检查的通知

2021年10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1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创业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21年度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院级)中期和结题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2021年立项项目;本次结题检查对象为2019年立项的延期结题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若无法按期参加本次结题检查,请于11月3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至二级学院,见附件1),2021年度中期及结题检查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由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中期检查的院级项目采取评审专家会议评审方式,无需项目答辩;参与中期检查的国家级项目及参与结题检查项目均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请各结题项目团队准备好项目汇报材料(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检查材料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组需上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项目进展日志》(见附件5)。

2.参加结题检查的项目组需上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项目进展日志》(见附件5)。

3.中期及结题检查报告的内容,请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及结题检查指标》(见附件6)规范填写。

四、材料提交

1.各项目团队提交材料至二级学院。纸质材料(PPT无需纸质版)一份,封面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如有项目延期,项目成员或指导教师更换等情况,申请材料与本次检查材料一起提交。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时间:2021年11月3日前。

2.各二级学院汇总、初审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信息,填写中期及结题检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版汇总表及各项目报告书须由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至创业学院(1号实验楼512);电子版材料(包括ppt,中期和结题材料分开)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xx学院+大创项目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1258667180@qq.com。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时间:2021年11月8日前。

请项目所在二级学院与项目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中止经费投入。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创业学院训练中心。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

 附件1: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2:2021年度中期及结题检查名单.xlsx

 附件3: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4: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5:项目进展日志.doc

 附件6:中期及结题检查指标.xls

 附件7:各二级学院项目中期及结题检查信息汇总表.xlsx





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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