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21年度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做好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与结题,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院组织专家对2021年6月立项的院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了中期审查和评议。经评审,100项学生科研项目中,4项评审结果为优秀;93项评审结果为合格(其中1项已提交研究报告,经评审,允许结项);另有3项因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给予撤项处理。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日18日
受理单位:创业学院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地址:S1-512
附件:2021年度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一览表.xlsx
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