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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我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及结题检查结果的公示

2021年12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4〕136号)要求,我院于2021年11-12月对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对2019年延期结题和2020年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日18日

受理单位:创业学院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71089;地址:S1-512

 附件1: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评审结果.xlsx

 附件2: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结果.xlsx

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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