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结合2023-2024学年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实际,经评选推荐小组认真审议,决定推荐以下教职工为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如下:
优秀教师:夏利君
先进工作者:苏佳录
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1号实验楼514办公室朱老师处,联系电话87571083。
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7日